画廊服务规则

1、画廊作品要求:第一书画地位或社会地位的作者;第一书画学术水平的作品;第一保真服务的承诺。
2、展销作品的要求:收藏人或出卖作品人与画廊签订《作品保真承诺书》;作品上网展销要留存交付作品影像资料;作品上要加盖所有人证明印章或签字印证。
3、购买作品的程序:选好作品—商谈价格—签订《购买作品协议书》—将画款存入指定账户—作品送达购买者(高价值作品派人专送,费用由买者支付)。
4、所有出卖作品,由山东省书画艺术评审委员会出具法律效力的《中国书画作品鉴定证书》,并承担保真的法律责任。
5、购买作品15日之内,保证退换。购5万元以上作品优惠10%。
6、为买卖双方绝对保密。根据买卖双方的意见,书画作品销售的影视和文字资料将定期消除。

 



 举办单位:山东文化艺术中心 山东省书画艺术评审委员会
 通讯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中区齐鲁七贤文化城南区9排9号 邮编:250002
 电子邮件:22906504@163.com QQ:547985979(注明“字画”)
 联系电话:15006407979(微信)      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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